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全市转学工作安排,经开区2022至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学生监护人向经开区社会事业局递交转学材料起止时间:
2022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6日17:00
为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请学生监护人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学报名系统”
(https://ryrxdc.bda.gov.cn/yjzx,建议使用谷歌chrome、Internet Explorer 1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转学信息、上传审核材料。
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2022年9月起就读的小学二至五年级;初二年级;高二年级的学生。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全市统一工作要求,经开区同一学区内学校不予办理转学;本市非经开区及外省市就读学生优先办理转学。由于经开区各学区均存在学位不足的情况,转学学生将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1、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
①学生户籍随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②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新居住地(购房或承租家庭公租房,凭学生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家庭公租房合同)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2、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并通过“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证明材料。
3、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生户籍由外省市迁入本市,可转入其户籍区相对应的普通高中。
1、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云平台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北京地区学校学生可提供有教育ID号标识的学生卡);
2、全家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
3、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房屋规划用途须为住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预售商品房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书(在建住宅小区须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实际入住);承租经开区家庭公租房提供公租房合同;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证明材料;
6、非京籍学生监护人证明证件(北京市居住证、在京务工劳动合同或个人企业营业执照及个人社保权益记录);
7、普通高中转学应提供转出地的中考成绩证明、原就读普通高中录取证明材料、学籍档案。
1、2022年12月22日至26日,学生监护人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学报名系统”
(https://ryrxdc.bda.gov.cn/yjzx),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
2、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转学申请信息,如信息不实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监护人承担。
3、社会事业局将组织相关职能局对转学材料进行线上联审,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学生监护人电话沟通,请监护人确保电话畅通。
4、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社会事业局将根据经开区中小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统筹分配学校联系学生监护人进行转学确认并办理学籍调转手续,请监护人确保电话畅通。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本学期期末全市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与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2、请学生监护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转学申请所需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等情况,一经查实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政策咨询电话:53153879转2,
技术支持电话:53153879转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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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考复读全日制,应届生全日制,外地回京全日制采取择优录取原则。
★招生班级:鸿志班、笃学班、翰林班
★招生对象:京籍全日制:中复生,京籍回京,初一至初二全日制
非京籍全日制:天津河北等省高考生,初一至初二全日制
★目 标:人大附中、北大附中、清华附中、四中等重点高中。
★师 资:多年沉淀海淀中考教师团队授课。
★上课形式:走读全日制,全封闭住宿全日制
★咨询电话:400-6168-182 010-62526900
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接收转学申请工作安排
一、申请转学条件
1.本市外区转入:需同时具备“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学生父母)在西城区有独立产权住房(提供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2.外省市转入:个人居民户籍同“本市外区转入”;单位集体户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籍首页复印件、个人页,在西城区的实际居住材料,及法定监护人所在西城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时限
家长网上申报材料时限:
2022年6月24日(周五)9:00—6月26日(周日)17:00
三、有关说明
1.转入仅限小学三至五年级(指9月1日开学后年级)。
2.各年级均不办理区内转学。
3.目前西城区各学区均不同程度存在学位不足的情况,转入学生将根据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安排就读学校。
4.已通过转学审核并已安排转入学校的学生,如放弃本次转学将不再接收新的转学申请。
5.申请转入西城区就读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申报转学审核所需材料。对于弄虚作假、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转学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附:办理流程
政策咨询电话:010-66007070
010-66151858
技术支持电话: 010-58103818
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
2022年6月20日
办理流程
一、家长网上申报材料
时间:2022年6月24日(周五)9:00—6月26日(周日)17:00。
申请转学学生家长登录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xckszx.com),点击“小学入学——公告通知——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审核系统”,扫描页面二维码,点击进入上传材料界面,根据提示进行学生信息验证,绑定申请提交人手机号,填报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照片,保证填报的基本信息与上传的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的信息一致。双(多)胞胎子女须重复上述操作,分别进行填报。
(一)本市外区转入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独立拥有西城区产权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书》。
2.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个人居民户籍户口簿。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
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3.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凭证即《出生医学证明》。
4.《北京市中小学学生卡》,包含学生姓名、教育ID号等基本信息。
(二)外省市转入所需材料:
1.就读小学开具的学籍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学籍情况说明(式样)”可在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的转学通知附件中进行下载)。
2.在西城区的实际居住材料。
3.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方)西城区户籍户口簿。
如学生为西城区单位集体户籍,且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为该单位集体户籍并在户籍所在单位工作,还需出具单位集体户籍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监护人集体户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
单亲家庭需要提供抚养方相关有效的法律文书依据。
4.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的亲子关系凭证即《出生医学证明》。
二、网上审核上报材料
西城区户籍管理部门、房管部门及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家长在审核系统中已填报的基本信息和上传的相关材料照片,进行网上审核。
三、家长查询审核结果
时间:2022年7月2日(周六)9:00-7月3日(周日)17:00
家长登录西城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xckszx.com),点击“小学入学——公告通知——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接收转学审核系统”,扫描页面二维码,点击进入查看结果界面,根据提示进行学生信息验证,查询转学审核结果。
1.结果查询为“审核通过”者,即为符合西城区接收转学条件,请家长耐心等待转入学校电话通知,根据学校要求办理转学手续。
2.结果查询为“审核不通过”者,即为不符合西城区接收转学条件,请继续在原学校就读。
3.结果查询为“审核待定”者,请家长按提示内容补充材料,进行复审,以复审结果为准。
四、办理相关手续
西城区教委学籍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落实接收学校,并由接收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办理转入事宜。(本学期放假前一周之内完成,请家长保持系统内填报的北京手机号联络畅通)
学生按接收学校通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并按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准备。
由接收学校为学生办理电子学籍流转手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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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考复读全日制,应届生全日制,外地回京全日制采取择优录取原则。
★招生班级:鸿志班、笃学班、翰林班
★招生对象:京籍全日制:中复生,京籍回京,初一至初二全日制
非京籍全日制:天津河北等省高考生,初一至初二全日制
★目 标:人大附中、北大附中、清华附中、四中等重点高中。
★师 资:多年沉淀海淀中考教师团队授课。
★上课形式:走读全日制,全封闭住宿全日制
★咨询电话:400-6168-182 010-62526900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全市转学工作安排,结合北京市现阶段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精神, 经开区2021至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申请时间
学生监护人向经开区社会事业局递交转学材料起止时间:
2022年06月20日9:00至06月26日17:00
根据北京市现阶段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精神,为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请学生监护人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学报名系统”http://ryrxdc.bda.gov.cn/yjzx,建议使用谷歌chrome、Internet Explorer 10以上版本的浏览器)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转学信息、上传审核材料。
二、转学办理对象
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2021年9月起就读的小学一至五年级;初一、初二年级;高一、高二年级的学生。
三、转学条件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全市统一工作要求,经开区同一学区内学校不予办理转学;本市非经开区及外省市就读学生优先办理转学。
1.义务教育阶段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
①学生户籍随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②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新居住地(购房或承租家庭公租房,凭学生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家庭公租房合同)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2. 义务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并通过“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证明材料。
3. 本市普通高中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生户籍由外省市迁入本市,可转入其户籍区相对应的普通高中。
四、转学需提交的电子材料
1.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云平台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2.全家户口簿(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父亲页、母亲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房屋规划用途须为住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预售商品房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及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书(在建住宅小区须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实际入住);承租经开区家庭公租房提供公租房合同;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证明材料;
6.非京籍学生监护人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个人企业营业执照及个人社保权益记录);
7.普通高中转学应提供转出地的中考成绩证明、原就读普通高中录取证明材料、学籍档案。
五、转学工作流程
1.2022年06月20日至26日,学生监护人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学报名系统”(http://ryrxdc.bda.gov.cn/yjzx),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
2.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转学申请信息,如信息不实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监护人承担。
3.社会事业局将组织相关职能局对转学材料进行线上联审,如有问题会及时与学生监护人电话沟通,请监护人确保电话畅通。
4.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社会事业局将根据经开区中小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统筹分配学校联系学生监护人进行转学确认并办理学籍调转手续,请监护人确保电话畅通。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全市中小学校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2.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3.请学生监护人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系统填写转学申请信息并提交转学材料,请保持电话畅通。
4.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咨询电话:67887651、53153879转1,系统技术支持电话:53153879转2。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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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考复读全日制,应届生全日制,外地回京全日制采取择优录取原则。
★招生班级:鸿志班、笃学班、翰林班
★招生对象:京籍全日制:中复生,京籍回京,初一至初二全日制
非京籍全日制:天津河北等省高考生,初一至初二全日制
★目 标:人大附中、北大附中、清华附中、四中等重点高中。
★师 资:多年沉淀海淀中考教师团队授课。
★上课形式:走读全日制,全封闭住宿全日制
★咨询电话:400-6168-182 010-62526900
2022年暑假前义务教育阶段初中转学(转入)工作采取线上申请方式,具体办理办法如下:
1.申请公办校:家长在2022年6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成功后,请注意关注邮箱回复内容。

2.申请民办校:2022年6月17日前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用发送到上述邮箱。
1.审核通过的
暑假放假前一周内,由接收学校电话通知家长。
2.审核不通过的
申请公办校的:2022年6月24日前通过邮箱反馈。
申请民办校的:由民办校反馈。
(一)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国外转入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
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父母是户主的: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
学生父母不是户主的: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或母页(与学生同一户口簿父母其中之一)、学生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4)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
(1)租住房屋的
a.根据市教委转入审核要求及《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非本市户籍初中生跨省转入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b.《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c.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d.学生父母双方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八年级的要求提供从2019年12月至2022年4月的;七年级的要求提供从2020年6月至2022年4月的);
e.学生父母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税收缴款书(八年级的要求提供从2019年12月至2022年6月的;七年级的要求提供从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的);
f.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或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自有住房的
a.根据市教委转入审核要求及《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审核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非本市户籍初中生跨省转入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b.《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c.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d.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 “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e.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或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全家户口本(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三)按京籍对待
1. 跨省转入
(1)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a.《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b.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c.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d.自有住房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租住房屋的,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
(2)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a.《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b.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c.父(母)现役军人证件;
d.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2019年5月版);
e.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或军产房证明和实际居住材料。
(3)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
a.《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b.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京籍父(母)户口簿首页、父(母)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继父(母)的,还需提供有关学生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或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养父(母)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
c.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4)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a.《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b.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c.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及其真伪的验证截图(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确认单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自有住房(租房)地址一致;
d.自有住房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租住房屋的,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
(5)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a.《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b.区台办/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
c.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d.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台湾转入的,还需提供台湾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及其真伪的验证截图(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
1.《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家长下载打印填写并手签字后,扫描或拍照,文件以“学生姓名+登记表”命名(如张某登记表)。
2.其他材料扫描或拍摄原件,文件以“学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张某户口本首页、张某父母结婚证)
3.将所有电子文件材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年级+学生姓名+本市(或非本市、或按本市)+跨省(或外区、或区内、或国外)+手机号”命名(如七年级张某本市跨省138********),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所有扫描或拍摄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1.转学条件详见《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2.转学年级指本学期学生所在年级,本次办理年级为初中七、八年级。超过申请时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3.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商品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首页、房主页、地址页、时间页、签字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书和实际居住材料。
4.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区教委及相关委办局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委根据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片区或邻近片区统筹安排转入学校。自行放弃转入的,初中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5.家长向转出学校获取学生全国学籍号或北京教育ID号,办理电子学籍流转,家长及时督促转出学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对学籍平台转出信息审核通过,确保学籍调转成功
6.家长须确保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本次转入资格,初中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7. 咨询电话:中学 63813945
2022年5月31日
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学生(不含按京籍对待),需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街镇出具《在京就读批准书》。
1.时间:2022年6月9日至10日,具体时间、要求及方式,可咨询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
2.材料
(1)自有住房的
a.《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b.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八年级学生,父母双方2019年12月至2022年6月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年级学生,父母双方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d.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租住房屋的
a.《初中申请转入登记表》;
b.全家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c.八年级学生,父母双方2019年12月至2022年6月的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纸质材料提供到2022年4月)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年级学生,父母双方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的劳动合同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其中一方全部在丰台区缴纳,纸质材料提供到2022年4月)的原件及复印件;
d.八年级学生,父母2019年12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税收缴款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七年级学生,父母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e.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3.部分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电话

提示:家长持有《在京就读批准书》后,按转学工作安排向区教委申请。
附件:丰台区2022年暑假前小学转学(转入)工作安排
1.申请公办校:
6月12日前,家长将申请材料按学生本学期所在年级发送至指定邮箱。发送成功后,请注意关注邮箱回复内容。

2.申请民办校:6月10日前,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按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材料不需发送到上述邮箱。
1.初审不通过结果反馈时间:2022年6月24日前。
2.复审不通过反馈时间:2022年7月6日前。
申请公办校的,均通过邮件反馈。申请民办校的,均由民办校反馈。
7月6日后由转入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分配结果。
(一)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国外转入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
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父母是户主的: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
学生父母不是户主的:学生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父或母页(必须与学生同一户口簿)、学生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4)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二)非本市户籍学生
1.跨省转入
(1)自有住房的
a.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b.《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c.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d.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e.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租住房屋的
a.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京就读批准书》,详见《跨省转入的非本市户籍小学生到街镇审核相关提示》;
b.《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c.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d.二至五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2年4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一年级学生,父母双方自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6月至2022年4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e.二至五年级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12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租赁税收缴款书;
一年级学生,父母从学生本人入小学一年级前一年的6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的实际租住房屋租赁税收缴款书;
f.学生父母双方在丰台区的《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三)按本市户籍对待
1. 跨省转入
(1)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a.《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b.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c.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d.自有住房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租住房屋的,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
(2)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a.《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b.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c.父(母)现役军人证件;
d.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
e.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或军产房证明和实际居住材料。
(3)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
a.《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b.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京籍父(母)户口簿首页、父(母)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继父(母)的,还需提供有关学生抚养权归属的法院判决书或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养父(母)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
c.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4)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a.《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b.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c.学生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及其真伪的验证截图(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确认单须附子女信息,居住地址与自有住房(租房)地址一致;
d.自有住房的,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租住房屋的,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在丰台区实际租住房屋的租赁合同和税收缴款书。
(5)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a.《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b.区台办/区侨务部门出具的在京就读证明;
c.学生身份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d.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台湾转入的,还需提供台湾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
国外转入的,还需提供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及中文翻译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2.外区转入、区内转学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
(2)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
(3)学生父母在丰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中“登记时间”页及“房屋坐落”地址页;
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父(母)《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及其真伪的验证截图(北京人才工作网验证)。
1.《小学申请转入登记表》,家长下载打印填写并签字后,扫描或拍照,文件以“学生姓名+登记表”命名(如张某登记表)。
2.其他材料扫描或拍摄原件,文件以“学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张某户口本首页、张某父母结婚证)。
3.将所有电子文件材料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现年级+学生姓名+本市(或非本市、或按本市)+跨省(或外区、或区内、或国外)+手机号”命名(如五年级张某本市跨省138********),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所有扫描或拍摄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1.转学条件详见《丰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办法》。
2.转学年级指本学期学生所在年级,本次办理年级为一至五年级。超过申请时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3.已实际居住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新建商品房,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首页、房主页、地址页、时间页、签字页,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书和实际居住材料。
4.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区教委及相关委办局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区教委根据学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片区或邻近片区统筹安排转入学校。自行放弃转入的,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5.家长向转出学校获取学生全国学籍号或北京教育ID号,并及时督促转出学校及其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对学籍平台转出信息审核通过,确保学籍调转成功。
6.家长须确保其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交材料不实,则取消学生本次转入资格,小学阶段不再受理转学申请。
7.咨询电话:63813947 63840705
2022年5月31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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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考复读全日制,应届生全日制,外地回京全日制采取择优录取原则。
★招生班级:鸿志班、笃学班、翰林班
★招生对象:京籍全日制:中复生,京籍回京,初一至初二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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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标:人大附中、北大附中、清华附中、四中等重点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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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形式:走读全日制,全封闭住宿全日制
★咨询电话:400-6168-182 010-62526900
2021至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2021至2022学年度校历安排,结合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精神,2021至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学办理时间:
1.2022年6月23日00:00至6月29日24:00: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在转学系统中采集并提交审核就读材料信息;
2.2022年6月23日00:00至7月1日24:00: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在转学系统中采集转学信息并预约网上审核转学材料时间;
注:根据北京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为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本次转学材料审核工作将全部在网上进行,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上传转学材料附件图片并预约网上审核材料时间。
二、转学办理对象:
本学期期末办理转学的对象为现就读于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七年级、八年级的学生。
三、转学条件:
1.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具备:
学生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内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
学生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市内变更,变更后的新居住地(凭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须与学生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中登记的实际居住地不一致)
2.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须参照本市户籍学生转学相关条件并通过“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入朝阳区就读材料审核”。
四、转学需提交的材料:(转学系统中上传原件图片)
1.由原学籍所在学校从学籍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学生学籍信息单;
2.全家户口簿(学生本人页、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
3.《出生医学证明》;
4.家庭实际居住地材料(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5.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按本市户籍对待相关材料;
6.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朝阳区租房且通过联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提交租房合同、纳税发票、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及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由“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中打印并签字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监护人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承诺书》;
7.其他证明材料。
五、转学办理流程:
(一)公办校转学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2年6月23日00:00至7月1日24:00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选择“申请转往公办学校”,预约学生转学材料网上审核时间。
2.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转学材料的审核,如有问题将与学生监护人电话沟通,请监护人保持手机畅通。
3.对于审核通过的学生,区级学籍管理部门将根据朝阳区中小学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分配。统筹分配接收学校于2022年7月7日至8日期间将联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转学确认并核验学生转学材料原件,请学生家长保持手机畅通。
4. 各公办校于暑假前按市教委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发起转学申请。
(二)民办校转学流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2年6月23日00:00至7月1日24:00登录“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端口,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信息采集、上传附件,选择“申请转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将对转学材料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后,各民办校于2022年7月1日将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材料上报至区级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各民办校于2022年7月5日到考试中心领取复审通过的学生材料。
3.各民办校于暑假前按市教委规定时间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上为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发起转学申请。
六、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入朝阳区就读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一)审核流程:
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于2022年6月23日00:00至6月29日24:00登陆“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报名系统”(http://yjrxbm.bjchyedu.cn),选择“转学”—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选择“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选择“申请参加在朝阳区就读材料联审的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学”—按系统提示完成信息采集、上传附件,预约居住地所在街乡网上初审时间。街乡初审通过后,学生信息将提交至各委办局进行联审。联审通过后(请学生监护人留意短信提示信息),需按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流程办理转学相关手续。(注:学生家长无需到居住地所在街乡现场办理手续。)
注意:
1.具有本市外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朝阳区新自购房屋(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2.具有朝阳区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申请在朝阳区内转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朝阳区新自购房屋(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且自购房屋所在服务片与学生原就读学校不在同一片区内。
3.具有本市外区学籍且按朝阳区户籍对待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拟申请转入朝阳区就读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朝阳区新自购房屋(房屋规划用途为住宅)。
(二)审核标准:
非本市户籍学生转入朝阳区就读材料审核标准按照《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中相关规定执行。其中审核时间调整为:
(1)在朝阳区务工就业材料审核标准中的时间应为至2022年6月23日满6个月。
(2)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审核标准中的房屋租赁时间应为至2022年6月23日满6个月。
(3)在朝阳区办理的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审核标准中的时间应为至2022年6月23日满6个月。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2.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转学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提出申请。转学学生须随转相关学籍信息和档案,实行“籍随人走”。
3.请学生监护人在转学材料审核期间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4.朝阳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咨询电话:85967525。
附件:《2022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材料审核实施细则》(点击查看)
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
二〇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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